东湖高新时任总经理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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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时任总经理被警示

东湖高新时任总经理被警示2024年3月7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时任总经理史文明和时任财务总监余瑞华予以监管警示。公告详细说明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的违规行为。首先,公司在2022年向关联方湖北鸿盛工程管理提供工程施工服务,交易发生额4.91亿元,但公司在2023年7月13日才进行补充披露等会说。

东湖高新时任总经理等被监管警示对东湖高新时任总经理史文明、时任财务总监余瑞华予以监管警示。公开资料显示,东湖高新主要从事科技工业园、烟气脱硫和环保电力的建设、开发及运营。企业经营方面,东湖高新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亿元到7亿元,同比减少19%到增等我继续说。

↓。υ。↓ 中新经纬10月24日电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东湖高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杨涛、时任董事会秘书段静24日被上交所监管警示。上交所指出,经查明,2020年12月7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后面会介绍。

╯ω╰ 中国网财经10月25日讯(记者张增艳)日前,因未及时对关联担保进行审议及信披,东湖高新及时任公司董事长杨涛、时任董秘段静收到上交所出具的监管警示决定。2020年12月7日,东湖高新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对其联营企业湖北鸿盛在农发行的贷款按照其46.4%的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9好了吧!

考虑。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杨涛、时任董事会秘书段静予以监管警示。

●^●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雪武汉报道10月24日,东湖高新(600133.SH)发布公告称,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杨涛、时任董事会秘书段静给予监管警示。公告显示,由于关联方收购湖北工建控股权,形成关联担保后,东湖高新未及时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损害了投资后面会介绍。

史文明作为公司总经理、余瑞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段静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东湖高新、杨涛、史文明、余瑞华、段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说完了。

∩△∩ 金融界12月20日消息,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湖高新)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东湖高新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关联担保未及时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022年年报部分数据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公司表等会说。

史文明作为公司总经理、余瑞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段静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局决定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涛、史文明、余瑞华、段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本文源等会说。

ˇ0ˇ 公司及4名相关责任人被湖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的施。公告显示,2022年东湖高新向关联方湖北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后面会介绍。 史文明作为公司总经理、余瑞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段静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后面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