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时任总经理等被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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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东湖高新总经理等人被给予监管警告。东湖高新时任总经理施文明、时任财务总监余瑞华受到监管警告。公开资料显示,东湖高新主要从事科技产业园、烟气脱硫、环保电力的建设、开发和运营。业务经营方面,东湖高新预计2023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亿至7亿元,同比下降19% % 的增加。

东湖高新时任总经理等被监管警示

2024年3月7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时任总经理施文明、时任财务总监于瑞华给予监管警示。公告详细介绍了武汉东湖高科技集团的违法行为。首先,公司于2022年向关联方湖北宏盛工程管理提供工程建设服务,交易金额4.91亿元,但公司直到2023年7月13日才进行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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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讯10月25日讯(记者张增艳)近日,东湖高新及时任公司董事长杨涛、时任董事会秘书段静因未按规定审核披露,收到上交所出具的监管警示决定。及时提供相关担保。 2020年12月7日,东湖高新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以其不超过9%的46.4%持股比例向其联营公司湖北宏盛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贷款,稍后会介绍。

中新经纬10月24日电:东湖高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涛、时任董事会秘书段静于24日被上交所给予监管警示。 24日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交所指出,经查,2020年12月7日,武汉东湖高科技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考虑。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第13.2.2条及其他相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决定:雷克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长杨涛、时任董事会秘书段静给予监察警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雪武汉报道,10月24日,东湖高新(600133.SH)发布公告,上交所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涛、时任董事会秘书段提出监管警示。靖.公告显示,因关联方收购湖北工程建设控股权并形成关联担保,东湖高新未及时审核相关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损害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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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文明作为公司总经理、于瑞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段晶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武汉东湖高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涛、施文明、于瑞华、段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予以记录存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稍后会介绍本文的出处。

据金融行业12月20日消息,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湖高新)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警示函警示函指出,东湖高新存在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重新履行关联担保审核程序、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2022年年报中的部分数据。公司表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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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和制衡监督的各个环节。 2024年3月7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时任总经理施文明、时任财务总监于瑞华给予监管警示。公司存在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年报部分数据不准确等违规行为。面包财经梳理公开信息发现,东湖高新此前曾多次获得监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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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东湖高新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给予警告; 宏宇包装材料因关联交易违规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口头警告; 富恒新材料因股权变动违规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口头警告,并需提交书面承诺; 正荣地产控股及其关联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财务总监宋希娥被限制高消费; 美丽生态股东江阴新城持有!